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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衛搖滾與爵士的關係

原作:星野秋男 翻譯: Rachel          搖滾與爵士樂不一樣的地方,在於搖滾是以「歌唱」( vocal )為主的音樂,器樂演奏則是為了歌唱伴奏,同時以「曲」為單位流行的特性,比起爵士樂有著更強烈的流行音樂的性格。雖然如此,在 1960 年代末期,卻誕生了以藝術為主的實驗性質的搖滾樂。在此音樂類型當中,主要在披頭四末期的專輯當中有相當顯著的傾向,然而在地下音樂的世界中,則早在以前,如藍調搖滾、 R & B 、 Hard Rock 、 Psychedelic Rock 、古典搖滾、 Brass Rock 、 Traditional Fork 等各式各樣的領域中,以藝術為志向的芽早已萌生。搖滾樂團 Cream 在發表 White Room 的時候,就突然加上「 Art Rock 」的文案。         在當時的搖滾運動中,以可以強烈感受到前衛性的作品登場的是 1969 年發表的 In    The Court of the Crimson King 。繼此之後, 1970 的 Emerson, Lake & Palmer (按: 英國前衛搖滾團)同名專輯及 Pink Floyd 的 Atom Heart Mother , 1971 年的 Yes 的 Fragile , 1972 年的 Soft Machine 的 5 等都是重要的例子。         以青少年對大人的反抗姿態在 1950 年代中期誕生的 Elvis Presley 時代的 Rock & Roll ,在經過誕生以來超過十年的歲月也越發成熟,它具有高度的音樂性,以及追求更深層的表現,然而當時在歐洲搖滾樂界,最能成為範本的,卻是歐洲的爵士樂。比起流行音樂更加重視音樂內容的藝術導向、豐富的樂器技巧與對樂理的重視、追求未曾出現的聲音的實驗革新性與尖銳性、複雜的 theme melody (主題旋律)、複雜的和聲進行、複雜的 ensemble (樂器編制)、複雜的變拍、高度的編曲、透過計算過的演奏流程可以看到的想法、比起即興獨奏更加重視即興演奏、演奏的長時間化、管樂器的導入、 keyboard (鍵盤)所扮演的角色的提升、歌唱所佔的空間的壓縮、 Free Jazz 的前衛性與模式的導入、樂團參加成員的流動化、重視概念的專輯製作等等,前衛搖滾所

歐洲爵士歷史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原作:星野秋男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翻譯:Rachel         談到歐洲爵士樂,前提「歐洲到底是什麼?」,意外地,這個問題有些地方並沒有被正確地理解。關於歐洲,人種方面係以日耳曼系、拉丁系及斯拉夫系為主要民族,也有像匈牙利及芬蘭等亞洲系的游牧民族,是從東方移入定居之後,建立自己的國家。雖然大半的日本人認為耶穌基督是歐洲人(白人),但在中東出生的耶穌當然不是歐洲人,而是與阿拉伯人幾乎同源的猶太人這件事,意外地,也幾乎被人遺忘。         另一令人感到意外的事情是,認為在人類的歷史上,歐洲經常是世界的中心、先進地區等錯誤看法的日本人很多。雖然希臘文明、古羅馬帝國時代曾是世界的先端,但在中世紀時,世界最強大的是阿拉伯,之後是蒙古,再之後則是土耳其,古時候的歐洲文明發展相當遲緩,像是長時間在森林中沈睡的狀態。歐洲再度在歷史中以華麗之姿回歸,是在近代工業革命以後,隨著政治、經濟、科學的發展,音樂也從此開始以無以倫比,令人驚異的方式發展。         美國爵士樂起源時最知名的 Buddy Bolden (小號手)出生在 1865 年左右。據聞他組成樂團開始演奏是在 1891 年,爵士從美國傳播到歐洲究竟是什麼時候的事情呢?在檢視這個之前,先來掌握一下爵士傳到歐洲之前,也就是十九世紀末歐洲當地的狀況吧。         當時歐洲受歡迎的民俗音樂是法國的 Chanson (香頌)及 Musette 、義大利的 Canzone 、西班牙的 Flamenco 、葡萄牙的 Fado 、蘇格蘭民謠、愛爾蘭民謠、德國的 Cabaret Song 等等。在那之上,擁有壓倒性的存在感,雄霸樂界的則是古典音樂,這是歐洲與美國最不相同之處。大致上來說,在美國鄉下的話,民俗音樂是白人的 Hillbilly (譯按:盛行於洛磯山脈旁村落的鄉土歌謠)與黑人的 Blues (藍調),在都會則是有兩者混合產生的 Minstrel (白人模仿滑稽黑人的江湖走唱秀),從這些融合中,誕生了爵士與流行樂。但是歐洲則不然,在無意識的